前些日子,老子對自己有點灰心。
後來發現,否定自己好像才是原因。
喜歡自己,才能喜歡別人。
以前的我好像有點本末倒置。

俗話說:做自己好自在。
是阿,幾乎感覺不到別人的存在。
喜歡自己,很輕鬆。
思緒也變的清晰,
順從自己惡搞的本能。

幾天前我常問別人
:我的嘴很賤嗎?
答案都是:不會ㄚ,還好。
賤的有時候還蠻有道理的。

心想:哇靠!賤,都能賤出道理來,我也算是奇葩了。

真的喜歡一個人的時候,你會想為他改變什麼。
然後,不顧一切去做。
甚至可以為他忘了自己是誰。
廢寢忘食,靈魂抽離。
以前的我,是這樣的我。

但是,有時候卻忽略了,他喜歡的卻是最真的你阿!!
就算真的改變了什麼,又有用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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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小故事。

有一個圓,他卻了一角。
他跑不快,也跳不高。
他常常在路上與龜速的甲蟲比漂移。
也常常在山坡上根天上的鳥兒一起唱歌。
日子過的很快樂。

有一天他說:我缺了一個角,所以我跑不快,跳不高。
我要去找回缺失的那一角。

於是,他每天上山下海,就是要找到那缺失的一角。
他高唱著:我要找回缺失的那一角,我高興著。
沿路唱著美妙的歌曲,所有的人都為他祝福喝采。
直到他找到了他缺失的一角,
他高興著唱著:我找到了一角,我跑的快,跳的高。

結果他越滾越快,忽略了美麗的甲蟲。
唱不出美妙的高歌。

突然,他頓悟了。
他丟下了那一角,繼續高歌著。
我將出發,尋找自己的一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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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缺陷,是缺點?是優點?

喜歡自己,才能喜歡別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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